







关于增补“麟游县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进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函
索引号: | ZDDBG19498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13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增补“麟游县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进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2-22 |
省国税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要求,我厅在2012年7月底编制并向贵局报送了《陕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共120家)(陕交函〔2012〕558号)。此后,麟游县于2012年11月新成立了“麟游县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李明科 联系电话:13891729038),市级管理部门为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现申请编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经审核,该企业符合国税发〔2012〕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请贵局予以备案。(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名录的城市公交企业共124家,其中宝鸡市6家。)
附件: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将“麟游县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企业的请示(宝市交字〔2013〕30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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